1.本科及以上学历;
2.从事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,在县级及以上国有或上市公司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3年及以上;
3.能够完成文旅项目前期投资拓展、规划设计、营销策划、工程建设以及后期延展工作,分析文旅产业发展趋势、风险和机会,提出具体的投资策划方案,主导文旅项目考察、调研、谈判、投资,拓展政府关系和行业渠道。具备文化旅游市场营销,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及设施的运营能力。具有文化旅游行业(或4A级以上景区)从业经验或具有文化创意的成功案例者优先;
4.年龄为40周岁及以内(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5.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