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科及以上学历;
2.从事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,在县级及以上国有或上市公司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4年及以上;
3.能够分析文旅产业发展趋势、风险和机会,统筹制定文旅板块发展战略、项目开发与经营计划,完善组织管理体系、运营体系,主导文旅项目考察、调研、谈判、投资,拓展政府关系和行业渠道。具备资源整合、渠道拓展、团队建设、统筹管理及开拓创新的能力。具有文化旅游行业(或4A级以上景区)从业经验或具有文化创意的成功案例者优先;
4.年龄为45周岁及以内(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
5.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