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全面负责建筑所的人员管理、项目管理,推动建筑所制度体系发展。负责建筑所各项质量、进度、经济性。
1、按照项目操作手册,监督项目各节点完成进度,满足建设单位要求;
2、监督项目质量,对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,监督完善各环节资料存档,监督项目负责人组织各项生产过程会议,担任重难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院内部分图纸的审核或校对;
3、审核并指导拟定各项合同,督促综合部对已落实项目签订合同,审核重要公函,控制合同的经营风险和人员管理(如:协同人事主管进行人员的招聘及解聘工作。日常人员管理及考核,项目分配,产值计算。了解员工薪资期望及思想动态,每月及每季度进行全所产值统计和负责员工考勤审核审批)。在具体项目过程中,培养并指导设计师工作开展。组织员工学习院内生产相关的制度,督促员工技术学习;
4、组织编写及修改院生产休系文件,推进院质量体系发展;
5、对项目运行过程及后期服务中出现的问题,督促解决进度。
岗位要求:
1、年龄35-45岁之间,性别不限,专科以上学历,建筑学专业;
2、从事建筑行业10年以上,基层做起,具备建筑设计的基本的职能,有部分管理经验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;
3、不接受频繁跳槽。
咨询电话:18956059595